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16o节
但是味道绝对没得说,卤料早就经过骨缝渗进了脑花里,再加上刚刚蘸的红油,吃起来又麻又辣,但又不会掩盖脑花本身的香。
口感就是大多数动物脑花的那种绵密,但是因为足够小,所以足够入味。
像是猪脑,有时候处理不好就能尝出一点腥味,但是兔脑花是绝对没有的,它有脑花的全部优点,又因为烹饪方式规避掉了仅有的那个缺点,简直是完美无缺。
黎安安觉得腮帮子肉第一,脑花第二,整个兔脑壳点睛之笔的两个地方。
吃完脑花,就没得吃了?
不,还能嗦骨头,骨头缝里都藏着味道呢,每块儿骨头都不能放过!
吃到这,其实已经有点辣了,黎安安一边嘶哈嘶哈地深呼吸,一边嗦着手里的骨头,时不时再嗦两下自己的手指头。
形象?不存在的,在兔脑壳面前要什么形象,只要亲亲就够啦。
话说,吃完一个麻辣兔头需要和它亲吻上无数次,想不爱上它……太难了。
怪不得“啃兔儿脑壳”还有另外一层意思——亲吻。
贴切,真他爹的贴切。
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,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。
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,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,一抠一掉渣儿,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,开始使用“一指禅”,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,剜出来一点吃一点。
……
看起来都没有小石头聪明。
傻大馋小子。
不过,不管再怎么难,最后还是都吃到嘴里了。
黎安安赶紧教了他一点吃兔脑壳的技巧,原本她以为这玩意儿是吃货的本能,没想到还得传授。
“怎么样?味道不错吧?”
袁小四嗦了嗦手指,“好吃。你还说呢,我要是不回来,都吃不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