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
明先生曾立过《南赣乡约》,提到过:男女长成,各宜及时嫁娶;往往女家责聘礼不充,男家责嫁妆不丰,遂致愆期。可见彩礼不厚,嫁奁简薄,男女都容易悔婚。
宪宗时期,训导郑璟谏言《申溺女之禁》,当时有贫苦百姓产女,虑日后婚嫁之费,便溺死女婴。”
黛玉听得心头一跳,眉眼间流露出一股悲悯之色。
天下竟有这样残忍不仁的父母,竟有这样杀生败德的恶行!
张居正听到顾璘的提点,略一思量,当下侃侃而谈。
“……盖嫁娶之家,不当计论聘财妆奁。贫不能嫁女者,朝府备之资粧;不能娶妻,助其聘财……”
顾璘边听边点头,待他论述完,点评了一番:“答得不错。倘若策论遇到民俗之争,可由此得启发。”
“多谢大人指教。”张居正拱手领教,余光瞥见对面的小姑娘望窗颦蹙,悯然欲泣。
不由想,她少失怙恃,听到“溺害女婴”之事,难免物伤其类,我该如何安慰她呢?
张居正踌躇了半晌,又以请教的姿态,向顾璘道:“大人,既然议到此题,学生家内亦有一桩牵连婚姻的为难事。还望大人为学生做主,劝服老父,勿要为两百亩水田,将我折卖给人家做女婿。”
一听“折卖”之语,顾璘饶有兴致地探问详情,张居正便将游七的话转述给他听。
还特意补充道:“学生之前还妄图以‘丧妇长女’五不娶为由直言力拒。想来言之过甚,失礼得很,如今很是懊悔。幸而那姑娘不曾听见,若是听见了,我定要负荆请罪的。”说完还瞟了黛玉一眼,连连拱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