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
的特别快。“娇生惯养”。自视甚高。说一不二
他有那么那么多的小毛病,可是宋临是那么那么的爱他。
宋临以前不知道谈恋爱是这么耗人心神的事。上课的时候想沈昭,温书的时候想沈昭,吃饭的时候想沈昭,走在大街上想沈昭,无时无刻都在想他。
x市春天一刮风,空气质量就奇差。宋临在沙尘暴里顶着大风骑自行车,常常一走进打工的地方就是满头满脸的沙子。门口的黑猫看见他,举起爪子,缓缓地捂住了鼻子。宋临觉得那猫那么像沈昭。他把黑猫抱起来,不顾它的疯狂挣扎,把脸埋进它毛茸茸的肚子里。余光瞥见玻璃上自己的倒影,笑得那么肆无忌惮。
“”宋临。他心想:我的智商好像变低了。
春天过去,夏天又来,宋临的同窗们都觉得有些唏嘘,两年的大学时光过得如此之快。临近期末,不知是谁先起了头,说偌大一个班,连一顿像样的聚餐都没有过。众人一拍即合,当即约了馆子。正是最热闹的时候,宋临借着去洗手间的由头退了场,绕到餐厅后门,拉开那辆迈巴赫的车门。
“等很久了吗?”宋临握住沈昭的手。
“没有,”沈昭打了个哈欠,“你这周能空出来?我已经买完机票了。”
“”先斩后奏一向是沈昭的风格,恰好的是宋临确实有空。
“我去 e 省谈个合作,顺利的话五天就能结束。” 沈昭抬眼看向他,眼底带了点笑意,“那边风景不错,谈完我们可以多待几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