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
往好听了说,唐斯是恋爱脑克星,往难听了说,是新鲜感开盖即食,次日过期的轻浮男人。
苒苒不指望唐斯洗心革面浪子回头,她只希望少爷别玩儿出病来。
“您今天要光临哪家狗咖?”能让唐斯不喷香水的,除了狗,苒苒不作他想,“是市中心那家?还是”
“苒苒,”唐斯打断她,满脸讲究,“我想过了,狗咖的狗虽然很可爱,但它们对我不过是虚情假意,吃完狗粮就会离开我,这样的关系,太冷漠,太现实。”
苒苒无语凝咽,他怎么有脸抢漂亮姐姐的台词,还擅自把主语改成了狗。如果她不是个打工的,高低要把唐斯往死里揍。
“所以您”苒苒实在很好奇,他还能说出什么批话来,“是决定不撸营业狗,而改对家养犬下手吗?”
野花哪有别人的家花香?
唐斯鼓掌:“这都被你猜到,不愧是全天下最懂我的苒苒宝贝。”
“少爷,我应该说过,不要那样喊我。”这句话的后半句,苒苒憋在心里:不然我怕我忍不住失礼地为您送上一击重拳。
礼仪和优雅,是女仆的必修课之一。
“欸——”唐斯还不乐意了,他撅着嘴问,“为什么啊?我不是你最尊敬仰慕的三少爷吗?”
“”每次唐斯说起这件事,苒苒都想回到过去,撕烂自己小时候的那张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