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章
“你说书呢!”
“本来就是!”
“赢了,我娶他做我的皇后,输了,我带他离开京城,隐姓埋名做一对逍遥野鹤,死了,我们就一块儿下去,做一双死鸳鸯。”李霁莞尔,笑意平淡又温柔,“总之,我依偎着他,他依偎着我,什么时候都在一块儿就好了。”
桌上沉默片刻,颜暮解剖鱼肉的动作都缓了缓,孔经喃喃:“般般,我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来,你原来是个情种……”
李霁这个人,说他重情,他也薄情,说他热情,他也冷情,说来说去,端看对面是什么人。他从前在金陵是掷果盈车的人物,又那样显赫富贵,所有人都说他长大了必定是一号风流人物,爱你的时候宠爱三千,不爱的时候你便是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动容,可谁都没想到这是个情种,不怕死的大情种!
李霁说:“你们不知他是谁,有多好,或许不全然懂,甚至认为我是少不更事,但我明白我在做什么。”
孔肃弱弱地说:“我们没有这么想……”
“我带他去给祖母请过香了,便是见过长辈了,我相信祖母会喜欢他,会……”李霁垂眸,语气骤轻,“怜爱他。”
他拿起面前的酒杯抿了口酒,桃花馨香溢满口齿,面上也洇出薄薄的桃色。
“芸芸众生,世间那么多夫妻,有多少是真心相许?世间那么多有情人,又有多少能终成眷属?相遇便是缘分,既是我的缘分,我说什么都要抓住、抓紧,不许任何人从我手中抢走。”李霁抚摸着手腕上的小铃铛,“我要攥着他,保护他,谁都不许夺走他,伤害他。”
其余人眼观鼻鼻观心,静静地看着李霁满面桃花地自言自语、剖心诉情,什么殿下啊,分明是个陷入情网的呆子。
“那些伤害他的人,我要替他报复,那些欠他的债,我也要替他讨回来。他已经受了很多的委屈、吃了很多的苦,我不能弥补,但一定会对他好、很好、最好,绝不让他后悔曾为我停留……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傻了?”
孔家父子摇头如拨浪鼓。
祖母离世,先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,李霁看着孔肃那张难掩年少惊艳风华的脸,说:“如今要论真心想着我、念着我的长辈,就要说你了,老孔,我在向你陈情,在向你表喜,我有两心相许的人了。”
他粲然一笑,一对梨涡,一口糯米白牙,眼睛比星星还亮,让人看了就眼热,看了就心暖,世间幸福事、幸福时便是如此了。
孔肃笑着叹息,什么都没说,只捧杯敬了李霁一杯酒,一切都在不言中了。
孔经替李霁高兴,特别高兴,几乎喜极而泣。他在一旁默默咽眼泪,撇眼瞧见李霁一手摸着腿上的猫,一手拿着酒杯,抿了口酒,看着猫,面上浮笑,眼中嵌光,似有万千柔情。
那不是看猫的眼神,也不是对猫的情意,分明是在隔猫传情。
孔经想起李霁与天比高的眼光,想起李霁的心肝是个男人,一个身份不可言说的男人,想起这猫的原主人,手腕一抖,喉咙一哽,心肝一颤。
是、是这样吗……
传言
皇长孙蹲在猫窝面前帮猫搭猫爬架,回李霁的话,“圣躬违和,明日春蒐由父亲代为主持祭天仪式,这几日府里忙得很,我晚点回去也是行的。”
李霁不强求孩子,说:“那就在我这里把晚饭用了,晚些时候我送你回府……点菜吧。”
“不用麻烦,九叔平日吃什么,我就吃什么。”皇长孙说。
“哟,”李霁揶揄,“还跟你九叔客气?”
“没客气,我不挑食——”皇长孙道出内心的小九九,“所以下次九叔可以带我去吃卢记猪蹄吗?”
“吃吃吃,这有什么不行的?”李霁打了个手势,后头的锦池颔首,折身离开了。
爷俩坐在廊上撸了会儿猫,某猫很有万人迷的自觉,姿态高高的、神情拽拽的,不用给龙袍都能就地登基。
直到那头厨房的人出来了,李霁便叫皇长孙去廊上用饭,猫粘人得很,从爬架上下来,跟在后面颠颠儿地扒拉李霁的袍摆。
皇长孙挨着李霁落座,看见桌上还有一副碗筷,“九叔有客人?”
“没有,是待会儿孔大人的公子会过来。”李霁把那碟炖猪肚挪到皇长孙面前,“不是喜欢吃这个?多吃点。”
皇长孙说:“谢谢九叔。”
李霁看了眼挠自己袍摆的猫,坏心眼地用脚踝别了它一下,猫摔了个四仰八叉,凑上来扒拉他的小腿寻思报复,喵喵咪咪地叫嚣。
李霁失笑,撇眼见皇长孙坐姿端正并不动筷,“还不饿?”
皇长孙疑惑说:“孔家公子还没到。”
“你吃你的,不用等他,”李霁冷酷地说,“来晚了就自己吃剩饭去。”
这不是待客之道,甚至不是寻常招待朋友的态度,皇长孙心说李霁和孔经果然是太熟不过的朋友。在李霁的地盘,自然遵照李霁的规矩,他听话地拿起筷子用饭。
孔经倒是没机会吃剩饭,很快就来了,在桌旁和皇长孙行礼后便在李霁对面落座。
皇长孙飞快地将孔经打量完毕,心说倒是个十分英俊周全的人物,没有传说中的那般混不吝呢。
“殿下。”锦池将放着油纸包的碟子放在皇长孙面前,里面是刚出摊的猪蹄,“辣子放得少,您试试。”
皇长孙看向李霁。
李霁说:“用了晚饭哪里还吃得下?拿回去又冷了,就着晚饭吃吧。”
“诶。”皇长孙应了一声,暗自叹气,觉得九叔有一点不解风情。
他喜欢的不是烤猪蹄,是九叔带着他一起去吃烤猪蹄,或者别的九叔喜欢的小零嘴,但说出来会显得不懂事,他不想让九叔觉得自己不懂事。九叔有“恐孩症”,虽说病症名闻所未闻,但顾名思义,只有懂事的小孩才能在九叔身旁有一席之地。
皇长孙暗自端详那盘烤猪蹄,寻思着怎么下嘴。
李霁抿掉一块桂花鱼,偏头看见皇长孙的眼神,指示说:“直接啃。”
皇长孙说:“啊?”
“猪蹄不就得啃吗?这里又没有别人,啃一嘴油也没人说你。”李霁说,“一口下去塞嘴里,美飞了。”
皇长孙不太好意思地学着李霁方才演示的那样,将脑袋低下去,脸都埋到碗里去,啃掉一块猪蹄。
李霁见孩子那样,莫名有点乐,土生土长的皇长孙嘛,自小就受礼仪规训,偏偏还是个年幼老成的,何时这般“失仪”过?
他看着小孩微微发红的耳朵,突然就想到梅易了。
犹记得第一回他将梅易顺路买给他的猪蹄分给梅易吃的时候,梅易还不乐意吃,被他强制下口的时候也无措,一口下去满嘴调料的时候,也有点赧然的红了耳朵,仿佛做了什么很罪恶的事情。
又来了!
——孔经偷瞄李霁,心说:又是那种眼神!那种恨不得让全天下都晓得你小子心波涌动、心潮泛滥的眼神!
这是什么眼神?
——皇长孙不经意抬眼,发现孔经直勾勾地盯着李霁,那种眼神很复杂、好像夹杂纠织着许多情绪,很陌生、在他不能理解甚至不知该如何形容的范围内。
孔经为什么要这么看他九叔?
皇长孙低头看着碟子里那半只软糯的猪蹄,陷入沉思。
三人一道用完晚膳,李霁收拾收拾,穿了身简便的宽袍,要亲自送皇长孙回去,小少年摇头,他就说顺路消食散步。
二皇子府那块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