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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
 

初次动情又血气方刚的男子难以自抑,深深吮吸着她的唇瓣,她亦情意绵绵,回应殷切。二人倚墙而立,缠绵悱恻,浑然忘却俗世一切烦忧。

“哎呀——亲了。”

谢乐之压低了声音,兴奋地笑了,浑然不觉哥哥脸色难看,在他耳边继续叨叨:“近来天天儿是这样,长姐从凤阁出来就直奔庆福楼。我先还当她是来捉我的,后来发觉姐姐根本不知我在这儿。我一想,指定有猫腻啊。果然,她是来同人私会的,说不准我们何时就能吃席了。”

谢行之杀人的心都有了,他横了一眼谢乐之,“阿姊是皇长女,她的婚事总得母皇点头才行。”

谢乐之一笑:“你不识得这人么?”

谢行之莫名其妙,“我这么会识得——”

他一顿,再细看那人眉目,有些眼熟。身形颀长,端眉秀目,蔚蓝色的衣裳像是绣成司所制的。

他想起来了。

新科前三甲,母皇皆赐了翰林修撰的官职,绣成司照例送两领圆领官袍与四身春秋衣裳给新翰林。

徐慎出身大族,常服不会如此寒酸。探花闻韫是女娘,那么眼前这人,必是新科状元赵恒无疑了。

想到此处,谢行之顿时火冒三丈。

他脸色不虞,“不是说这新科状元孤傲清高,视富贵为无物,连国公府的婚事都拒了么?怎么又来纠缠阿姊——”

谢乐之看热闹不嫌事大,玩味地笑着,“那你以为,阿姊为甚要穿予白姐姐的衣裳去见他?”

谢行之霎时回过味儿来,是阿姊看中了赵恒,这才隐瞒身份,处心积虑地要与他相处。

这赵恒凭何得了阿姊青睐?谢行之匪夷所思,眼睛盯着赵恒上下打量。

“阿姊背着人偷偷来见他,有多久了?”

谢乐之掰了掰手指,“我也忘了,有些想不起来了,我四月初才寻到这地儿来打牌,阿姊似乎是下旬来的。”

四月,四月有什么事呢。

御舟船宴。

谢行之牙都快咬碎了,他就那晚与阿姊赌气,赵恒就顺着缝儿溜进来了?

他盘算时,眼睛也没忘了紧紧盯着墙角一对人影。

总算是分开了。

他本以为阿姊会打算回宫的,谁知赵恒低低对她说了几句,她竟就点头,两人如此笑着,相携上街去了。

谢行之猛地站起身来,他也要跟去。

谢乐之忙拦住他,“诶诶诶,金子金子——”

谢行之扔给她,谢乐之眼疾手快,还从他袖子里又掏出了一锭。

谢行之这会儿只顾着去追赶阿姊脚步,全然没注意,但他还是晚了一步,他行至庆福楼前时,人群熙熙攘攘,早不见了阿姊踪影。

他自是不肯放过,一路走一路寻,开宝跟在后头劝他:“主子,咱回去罢,何苦管大殿下t的闲事呢——”

谢行之权当没听到。最终他在聚华坊寻到了一双人的身影。

聚华坊是京都颇有名气的金玉铺子,坊内绣帘高悬,檀香氤氲,掌柜是位老成持重的苏州人,世代专做钗钿金饰、玉珮香囊,体面些的人家婚嫁时往往都会从聚华坊订一两样首饰用来撑场面。

坊内陈设极雅,屏风后乌木长桌,丝绒布上陈列各式首饰,雕花银梳、缀玉步摇、缠丝双环、螭纹镯子一应俱全。更有西域的彩釉珠、碧玺石、琉璃心钿,满室珠光。

“你带我来这做什么?”

谢元嘉的首饰自有绣成司依节令更替、朝仪更制按时进奉,凡金镂玉嵌,皆出自御前巧匠之手,样式考究,材质尊贵,奇珍异宝她见得多了,聚华坊的成品自然不放在眼里。

但她是头回来,此处的首饰虽不比宫中精致,样式却新巧大胆,是宫里没有的。

她看着新奇,拿起一只鸢尾描金簪,想往发髻上簪去,但她何时自己梳过头,有些手笨,没将金簪插进去,反倒将发髻弄散了。

一只手横空穿来,从她手里接过金簪,一壁明镜悬在他们头顶,谢元嘉抬头,见到一双骨折分明的手穿梭在她发间,灵巧极了,三两下替她挽起了头发后,将鸢尾描金簪稳稳地插进了她发间。

她莫名吃味:“难不成家中已有妻室,绾发的手艺才这么娴熟?”

他波澜不惊地答道:“我没钱又嘴笨,像是有妻室的样子么?是替我阿娘绾发时练出来的。”

她笑得前俯后仰,他轻轻推了她一下,“好了,快看看。”

金灿灿的发簪在她乌沉沉的发髻间,镜中人明艳生辉,她笑着回头问他:“如何,好看吗?”

“好看。”

金饰十分衬她,戴在她发间,半点不显老气,反是富贵之气扑面而来。

她似乎生来就是该待在金玉堆里的人儿。

谢元嘉没注意到赵恒的眼神,她又瞧中了一个葡萄花鸟纹银香囊,握在手中把玩,幽微的香气悄然潜入她袖中,她很是欢喜。

赵恒默默唤来掌柜,将她看过的白玉耳坠子、鸢尾描金簪与那一对银香囊一齐买下。

谢元嘉将聚华坊里外逛了个遍,兴尽打算要走时,女使忽然捧着个精细的螺钿盒上前来,里面盛着她方才看过的几样首饰。

谢元嘉这才知道他全都买了下来,她一怔,“你哪来的银子?”

赵恒轻描淡写地道:“阿娘替我攒下的钱。”

谢元嘉不解,“你娘替你攒下的钱你留着呀,给我买这些玩意白费了做什么——”

她唤来掌柜,欲退掉这几样首饰。

“不用。”他握住她手,将她拦下,低声道:“是阿娘攒给我娶媳妇的钱。”

谢元嘉恍然,不免阴暗地揣测于他,难不成他想凭着这几样东西就与她定下婚事?

她皮笑肉不笑,故意道,“那我只怕是更不能要了。若来日我不嫁你,岂不还要还给你。”

“不用还。”赵恒认真道:“就算来日我们成就不得姻缘,我给你的一切,也不必还。来之。我嘴笨,我也知自己给不了你什么。但我们乡里,是以簪子定情的。”

赵恒将那枚金簪郑重地放入她手中,“我并非就此逼你定下什么名分。只是我愿意珍重地对你。我想让你知道,我赵恒,是想与你过一辈子的。”

那金簪成色不算上佳,谢元嘉在手中轻轻一掂就知道,不足秤,但此刻握在掌心,竟觉有千斤重,是眼前男子灼热的、沉甸甸的真心。

她一霎时不知该如何言语。

她掩藏身份,化名崔来之与他相处,一来是为除去他的戒心,二来也不过玩闹一场,以便日后抽身。

眼前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,就已将一颗真心捧给了她。

她身处天家富贵,身侧居心叵测之人何其之多,除了双亲妹弟,她头次遇到,对她别无所求之人。

谢元嘉竟莫名生出些愧疚,好半晌才缓过神来,道一声:“知道了。”

夜色已沉,坊门之外灯火依旧,行人来往如织,两人携手出来,忽然都不言语,赵恒不明白她为何忽然沉默,忐忑半晌后,欲开口道歉:“我说这些话,可能有些唐突了——”

“阿姊——”

他的话忽然被人打断。

赵恒抬头望去,见一个少年笑盈盈地站在了他们身前,他眉目秾艳,灯火葳蕤中,像个下凡的小神仙。

谢元嘉见到谢行之,一惊,陡然松开了赵恒的手。

谢行之余光瞥见,只作不知,仍笑着,一字一顿地问她,“阿姊,这是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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