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章
所有的重逢,并不会慷慨地给以任何的准备时间,只在一瞬间,只在一个转角,就必须穿上所有的体面去面对。
病房内,除了偶尔传来的医疗器械中滴液的“嘀嗒”声,再无其他声响,每一次滴落都像是敲击在他们的心上。
体面啊,是珀兰斯从小到大,被耳提面面的,一个贵族所需要保持的最重要的东西。
可是路易已经见证了珀兰斯太多太多的狼狈时刻。
所以至少在最后这种时候,珀兰斯希望自己可以保持一点体面,或许是骨子里姗姗来迟的自尊重返,意图支撑起这个单薄的身体。
“阁下,您的辞职申请,我还没有签字……您现在依旧是想辞职吗?”
珀兰斯静静地看着路易,语气平静,表情也平静。
这种平静是刻意维持出来的,是珀兰斯最喜欢用的面具,也是他最习惯用的表情。
这一切,都像是部时长固定的电影。所以说,到了该谢幕的时候,自然就会谢幕。
他们的相遇,非常的戏剧性。
珀兰斯捡到路易的时候,路易正在沿街乞讨。
是的,没错,乞讨。
简直叫人难以相信,但是事实就是如此。
一只雄虫,哪怕什么都不做,只要他愿意的话,伸手就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,可是偏偏那样狼狈——满脸都是脏乱的灰尘,完全看不清长什么样,一身衣服奇异又廉价破烂,唯有那双眼睛很明亮。
几乎没有谁会认为一只雄虫会沦落到沿街乞讨的地步。
所以理所当然的,没有谁会认为这是一只雄虫。
而珀兰斯并不是靠“看”出来的,他是靠感觉,感觉出来的——匹配度高的雄虫和雌虫之间会有非常奇特的感应,而珀兰斯的僵化症也非常的严重,这种感应在他这里会被放大数十倍到数百倍不等。
以至于哪怕是开着飞行器,以至于仅仅是余光扫到,珀兰斯都会停下来,打开飞行器的车门走出去,走到路易面前,毫不犹豫地抛出橄榄枝。
珀兰斯没得选。
他生来就是亚雌的身份、对雄虫信息素极端的排斥病症、严重的僵化症晚期——这一切都让他没得选,或许这只雄虫是他这一生当中遇到的唯一一只和他匹配的。
至少在前几十年是这样的,珀兰斯从未遇到一只信息素让他可以接受的雄虫。
或许是老天真会向他开玩笑。
珀兰斯患有极其罕见、严重的信息素排斥症。
当然了,他本身也并不喜欢和任何雄虫有任何关系,或许是基因,又或许是遗传,总之一切说不准,但是就这样形成了他的一切。
这几十年,珀兰斯从未有一刻是觉得轻松呼吸的,信息素排斥症就好像一层无形的枷锁,在一开始还只是痛苦乏力,但是随着成年期的到来,僵化症理所当然地侵入了他的生活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逐渐侵蚀着他的身体与意志。
起初还可以忍受,一只是微不足道的小症状,偶尔的肢体僵硬、轻微的行动不便。
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些症状如野草般疯长,肌肉开始不受控制地萎缩,曾经也算不上健康的身躯逐渐被削弱,如同被时间一点点啃噬的雕塑,即便是最简单的日常动作,穿衣、洗漱、进食,也都变得异常艰难,需要耗费比常人更多的体力与意志。
因为糟糕的身体状况,他小时候还会因为天赋好,而获得雄父的关注——珀兰斯是s级,虽然是个亚雌,不过正因为是个亚雌,所以对于他的雄父来说,珀兰斯很有明码标价的价值。
对于贵族来说,婚姻就是价值交换。
就像他雄父和雌父的婚姻一样,不过他的雌父,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在战场上牺牲了,反而是外公对他很是照顾,后来外公也寿终正寝了。
他的雄父觉得到了时候,很热衷于把他送嫁出去,换来更多的家族利益。
不过他雄父的算盘注定要落空,珀兰斯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,第一次与某一个贵族雄虫的约会,以珀兰斯的呕吐告终,甚至还是当着那个雄虫的面呕吐。
那个雄虫的表情不屑,散发出来的信息素又难闻又窒息,让珀兰斯几乎喘不过气来,下一秒他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胃里翻滚吐了出来。
——非常不体面,对贵族来说,简直是丢尽了脸面。
由此,珀兰斯也做了一段时间的贵族茶余饭后的笑柄,更被他的雄父当众打了一巴掌。
那以后,他再也没回过家。
外公去世之前,将家族的继承权赋予了珀兰斯——这个年老的雄虫在晚年才猛地意识到亲情和血脉的可贵,或许每一个生物老去的时候,总会觉得孤独,想要抓住点什么。
外公家族庞大的遗产,真真切切的给了珀兰斯反抗的力量。
珀兰斯和自己的家族撕破脸皮,顶着所有质疑、嘲笑、不理解的目光,离开了家,离开了那个囚笼,离开了那个好似监狱一样的深宅。
他得到了自由的呼吸,哪怕每一口呼吸都带着疼痛,他都觉得甘甜。
可,不管是有再多的金钱,珀兰斯的病症和身体都只能每况愈下。
健康,真的是用金钱救不回来的。
夜深人静时,沉默寒冷如同潮水般涌来,珀兰斯常常躺在床上,望着天花板发呆,思绪万千。
小几十年,对于别的雌虫而言或许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个数字,但对于珀兰斯而言,这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忍受。
或许他的一生,本就应该是无休止的折磨,再加上无休止的忍耐。
直到他遇到了路易。
就在三个月前。
时间回到, 三个月前。
夜阑人静之时,万籁俱寂。
只余下风掠过街道的声息。
在形影寥寥的街道路边,一位青年显得格外突兀, 他身着与这凛冽寒冬格格不入的装扮——夏天的中裤搭配着白色t恤,脚蹬一双看似轻便却毫无保暖作用的球鞋。
这身装扮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单薄, t恤和裤子上早已沾满了尘土与污渍,脸上也脏的要命, 头上身还顶着杂草,一头的绿草,
——路易刚才从下面的河边爬上来,虽然已经倒霉到爆了, 但是至少没有直接掉进河里。
冬日的寒风无情地穿透单薄的衣物, 直刺骨髓。
“嘶……”
路易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, 呼吸化作一团可见的白雾, 随即消散在冰冷的空气中。
刚才还有几个人路过,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, 甚至还给他塞不认识的硬币。
——就是把他当乞丐了。
不过路易现在和流浪汉, 没有任何的区别。
这辈子,路易还是第一次,被人当乞丐, 施舍钱币。
路易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虽然算不上是顺风顺水, 但是并没有遇到很大的挫折。
他是一个比较目的明确的人,也选择了自己要走的道路, 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上大学, 然后到自己想去的公司实习,拿到一笔不菲的薪资,进行成功的转正, 并且做出了令人羡慕的王牌业绩。
是很普通,却又没有那么普通的人生。
路易知道自己不过就是个普通人而已,做到自己能做的,就是他做事的原则。
不论是在工作上,还是在日常的交友生活中,路易几乎都能做到游刃有余,如鱼得水。
他练就了一口流利的好口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