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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
 

今天这两袋,是准备给猫猫的。

嘉穗本科时谈过短暂的校园恋爱,不到半年,还经历漫长的暧昧期。大两级的研究生学长,稳重包容,能陪她一起在音乐节门口摆摊卖袋水,也能在期末考之前押着她枯坐图书馆通宵背书。

学长是对人生极有规划并一步步都做到的那种人。优秀毕业生,名企实习后直接转正,在东城工作了五年积蓄可观,自己首付了一套大两居,然后考公上岸,如今主业公积金 ver 房贷,副业投资了同事的岛上农家乐,平稳美好的生活。

而嘉穗早在本科毕业既没保上研又拒绝学长内推工作,反而每天在网上研究什么塔罗牌,被学长失望地诘问时,就提出了分手。

当时学长安抚她,扶着她两臂,温和地说:“这几年越来越卷,我明白你焦虑。不要冲动,今天好好休息,我明晚不加班,一起吃饭?”

嘉穗却笑说:“我没有焦虑,我就是不想……”

学长听到太多次她说“不想”、“不喜欢”,忍不住皱眉打断:“那你想干什么呢?”

嘉穗如实回答:“我不知道,没想好。”

学长眉心拧出深深的不理解和担忧,但最终当然也同意分手。分手后两人渐渐不再联系,连朋友圈点赞之交都算不上。

上个月,学长却忽然微信联系她,很难以启齿地问她能不能帮一个忙。

当年他还没正式毕业就开始工作,适应期压力巨大,便学自己的 ntor,养了一只猫。小区里捡的小流浪,长毛三花,蓝黄异瞳,很漂亮。学长还没来得及给它起名字,嘉穗就“猫猫”“猫猫”地叫上了,后来学长索性就叫它“猫猫”。

那时嘉穗还是学生,多少比学长清闲,所以时不时会去他家帮他看看猫。一来二去,本来也算猫猫的半个主人,可惜没多久两人就分了手,和猫猫自然也没有关系。

学长的微信,一是告诉她他要结婚了,事实上嘉穗已经在朋友圈看到,顺势回复了恭喜。

第二件事却棘手,学长问她愿不愿意收养猫猫。嘉穗匪夷所思,问为什么。

学长直接打来电话,说他与未婚妻交往三年,感情稳定,步调一致,顺理成章地谈婚论嫁。未婚妻本来也很喜欢猫猫,是他做得不好,一开始就忘记跟她说猫猫是和前女友一起养的。未婚妻近来才从老朋友口中意外得知此事,当即就不高兴了。

嘉穗听了一耳朵故事,到这里,也有点沉默。

这个情况,确实挺尴尬的。但是……猫猫也不算是和她一起养的吧?嘉穗提醒,她只是代看过几次猫猫,前后加起来超不过三个月。

学长表示为难,他的未婚妻听起来是个很有主意的姑娘。她说在步入婚姻之前,不想留任何一个疙瘩。她无法接受未婚夫和前任共养的猫,更不想此刻装大方,以后结了婚遇到不顺心的再拿这件事出来翻旧账,双方都难看。

嘉穗听着都被说服——姐太有先见之明了,敬佩。

但她最终也没有答应,反而有点好笑地问:“然后你婚前又来联系前女友托孤?那不是更留疙瘩么……”

学长连忙解释,语气正经到有点严肃:“没有,她知道你。我们俩微信也互相给对方看。她说她也不忍心抛弃猫猫,最好的方案就是找同城的熟人领养。所以我来问问你。”

嘉穗微顿,然后拒绝:“我养了狗。他性格不太好,应该没法和猫猫和平相处。”

学长了然,也没勉强,寒暄几句就挂了电话。

隔天嘉穗就在朋友圈看到学长挂了领养信息,拜托在东城的朋友帮忙扩散。看起来是没有找到熟人领养。

嘉穗那时候正在给旺财做小零食,往烤网上摆放那些小骨头的时候,不自觉就问了旺财一句:“你能接受家里来个新成员吗?”毕竟她是非常民主的一家之主。

旺财听得懂,但懒得回答,只盯着那一炉小饼干。

嘉穗烤完他的饼干,用剩余的材料做了一份给猫猫。

”放心,猫猫不会抢你的饼干。”

旺财就跳起来把爪子扒到她手上,催促她快点给他尝一块。

嘉穗握住他的爪子,喂给他一块饼干,一锤定音,“那就当你答应了?”

15江序临的味觉很贫瘠

江序临在纽约无事可做。他当然没有什么工作,他上周才在这里开完会。

突然飞来这里领证果然是没有性价比的行为,他再次反思。

入夜,他在房间叫了餐。这是他常住的酒店,顶楼留有他的房间,厨房也知道他的饮食习惯。

牛排和白水。他通常只吃这个。牛排只需要加橄榄油和盐,水对美国厨师来说倒更麻烦些,毕竟对温度有要求,要烧开。

江序临的味觉很贫瘠。或者换个好听点的说法,敏感。

孩提时期人的味觉通常都相当敏感,对很多味道都挑剔,譬如禽类的羽毛味、猪肉的腥膻味、茄子的碱味、萝卜的臭味、青菜梗的苦味。所以小孩子或多或少挑食,长大后反而味觉退化,再尝不出食物中特殊的味道,从前不爱吃的东西,后来可能又爱吃了。

而江序临小时候哪怕在挑食方面也出类拔萃。同时,他还有一对在育儿态度和资本上都强悍得出类拔萃的父母。

那几年,正是国内食品安全常出问题的时候,一会儿是奶粉,一会儿是猪肉,甚至连盐都不安全。

何凯丽和江自洋专门请了人来家里种菜,牛肉也是由直供地空运到家里。他们确保食材的安全,以及味道的单一,就这样,江序临的味觉顺心顺意在狭窄舒适圈内长大,至今也没有退化,仍然保持着油盐不进的顽固姿态。

太丰富的食材对他来说很难意味着“风味”,而是奇怪的、复杂的、接受成本过高的异味。

所以后来独自出国求学,离开了父母精心的照料,他也很快找到了自己适应的食物——诸如麦当劳之类的大型连锁品牌,标准化的选材和调味把控下,他只需要确定自己能吃什么,再去掉多余的酱料,最高效准确不过。

咖啡同理。江序临出国才第一次喝咖啡,试验过几次后就确定自己能吃什么了——不需要任何多余风味,什么“莓果甜香”,什么“坚果醇厚”,都不需要。普通的豆子,普通的干香,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。他甚至试验过干嚼咖啡豆,如果不是嚼完之后刷牙所需的时间成本过高,他真认为那才是最好的方案。

江序临一直觉得这样的味觉很不错。由此培养出的饮食习惯让他拥有很健康的身体和精神,这就省去了很多麻烦。

然而现在坐在桌前吃一份再妥帖不过的牛排,他忽然又产生一点别的想法。

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心里好像多了一盏灯,明明灭灭,时开时关,赐予他很多灵光一现,但永远没有豁然开朗。

灯的开关不在他自己这里。

他想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哥哥江何揍,是初中回老家长岚,吃了孟杳姐做的一块杨梅排骨,忍不住当桌就吐得昏天黑地。

那次江何是真的没心软,一拳头砸得他鼻青脸肿。江序临当然也还手,两兄弟扭打在一起,没三分钟就分出胜负。他哥实战经验太丰富,而他那时还是个豆芽菜,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。

第二天醒过来,满脸都疼,但脑袋清醒了,一骨碌爬起来,生怕哥哥要挨揍,没来得及找孟杳道歉,先奔去大堂找人。

江何果然跪在那,江序临看见,心里一沉,正要进去,眼一晃看清,他哥是跪着呢,但那膝盖底下,垫的可不是老江的羽绒服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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