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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节

 

而且今日和明日其实都一样,毕竟左转18、9万字,一夜是温习不过来的。”

“没错,还是贤弟看的明白。”

于同甫哈哈一笑,而福叔则无奈的摇摇头。

但心里对石仲魁却隐隐期待起来,而且已经连中两元的石仲魁还自称侄子辈,说不高兴那是不可能的。

石仲魁会这么说,除了心里那点拉拢和不得罪人的心思外,也因为福叔是于家老仆,又一头白发,客气点总没有错的。

贾雨村第一次当官,就是因为恃才傲物,被上司寻了个不遵礼仪的小罪过,而不是贪污的罪名罢官回乡。

蹉跎好几年,攀附上林如海,得了他的推荐,进京通过贾政和王子腾的关系,这才能坐上应天府知府的位置。

没多久十几本书被小厮抱了过来,顿时引得后院的一些仆役和丫鬟们,好奇的躲在正堂外的墙角,悄悄听了起来。

石仲魁不等于同甫开口,就笑着从衣袖里拿出一把扇子,“兄长要考小弟,也得有个彩头才更有趣。”

“没问题”,于同甫想都不想就同意,然后就听石仲魁笑着道,“小弟虽小有宿志,却一直遗憾于没名师教导。

一手字写的小弟自己都自惭行愧,所以要是小弟侥幸赢了,还望兄长对小弟开放家传字帖才好。”

“哈哈”,于同甫大笑起来。

见石仲魁并没要求自己亲自教导,肯定是顾忌明年自己也是要参加会试,于同甫不由对石仲魁的好感大增。

“就是贤弟不说,父亲也会让你多练习、练习书法。这事为兄答应了,而且只要为兄有的字帖随你借览。”

石仲魁大喜,“那就多谢兄长了。”

随后两人一个出题,一个背起后续文章。

一时间正堂里全是背书声,还有惊叹和稀奇声。

于同甫不知道扇子的事,但管家福叔却知道不少事情。

见他居然随身带着祖传古扇子,难免惊讶起来。

看来石伯谦确实只看重科举,而不在意外物。

这反而让福叔更加高看他一眼,毕竟那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话,从古至今都通用。

同时又觉得这人功利心也太重。

一般人可不会,也不敢把祖传之物,弃之如敝履。

但换个角度想,做大事者都是不拘小节的人。

又想到石仲魁之前被人称呼为石呆子,福叔就和于洪高一样,误以为他以前是在藏拙。

而且故意营造出呆子的假象,来保护祖传之物。

这么一想,福叔又觉得石仲魁此时拿出扇子,正是聪明之举。

心里清楚的知道想得到,就得有付出。

又明白自己差在哪里,还想办法提高自己,这是有自知之明。

虽然要了彩头,却没影响于同甫读书,这是知进退。

而这最后一点也最难得。

福叔甚至想到,自家老爷当年要是有石仲魁看的明白,就不会因为24岁二甲第五,而志得意满、目无余子。

或者也和他一样,家道中落吃够了苦头和受尽了人情冷暖,也不会蹉跎了十几年,到现在年近40,还只是个从六品的大兴知县。

一般知县,上县正七品,下县从七品,而省城或者京师直属的县,则又会高一级。

甚至包拯权知开封府知府时,直接高了两级,要是再算他龙图殿大学士的身份,就高了四级。

想着想着,就听石仲魁大概是嫌麻烦,“兄长再不认输,不如小弟倒背某一篇,你看如何?”

众人本来就惊异于石仲魁连续十几个段落背下来,居然能一字不差,现在听到他居然还能倒背,顿时顾不上规矩,乱哄哄的议论了起来。

于同甫也被吓了一大跳,哪里有心思管下人们是否闹哄哄。

“贤弟莫开玩笑。”

然后不服气的开口道,“贤弟要是真能做到,为兄帮你修书一份,从师祖哪里讨要长安碑林的摹本送于贤弟。”

“当真?”

要是说其他的碑林,石仲魁还真不一定知道,毕竟他以前也只是个普通上班族,更没练字的爱好。

但说到长安碑林,只要看过国家宝藏的人,应该都不会忘了。

这个世界唐宋元都有,但到了明的时候,稍稍拐了个弯。

前朝陈姓立国百六十年之后,北方再次被草原攻占,南北两朝又百年,有了现在的大周一统天下。

所以碑林不仅存在,还从北宋开始一直延续到今时。

为自己杨名

摹本说他是无价,一点也没错,但要是身处长安,那价值肯定大跌。

虽然不是人人都能进碑林,但有功名的读书人定是直接去碑林自己模仿、借鉴才是最好的办法。

于同甫肯定的点点头,“为兄从不说假话,也从不说大话。”

石仲魁点点头,示意于同甫可以出题了。

等他一字一字的倒背某一段时,正堂内外就只剩下背书声。

就连于洪高回来了,小丫鬟和小厮们都没发现。

大概半个时辰之后,连续让石仲魁背了十几段的于同甫惊叹一声,“为兄今日方知人外有人的道理。”

说完站起来,抱拳对石仲魁行礼道,“贤弟聪慧如此,来日定然科举传胪、金殿唱名,为兄先在这恭喜贤弟了。”

“这个”,石仲魁忙站起来回礼道,“兄长莫再夸了,小弟不过是会背书而已,要是连秀才都考不中,传出去只会被人笑话。”

“没志气。”

众人一惊,回头就见于洪高一身绿色官服走了进来。

ps:鞭子的官服应该没几个人喜欢,明代是红青绿。

一到四品为红,五到七品为青,七品以下为绿。

但大周既然是干掉前陈朝廷,用明代服饰的概率就很小了。

所以本书中七品以下用青色,五品以下用绿色,三品以下用朱色,三品以上用紫色。

于洪高刚才站在院子里,确实也被石仲魁惊到了,但他比于同甫要更了解石仲魁。

稍微一想就知道这小子是故意为自己扬名。

这种做法有好有坏,但只要谦逊、有礼,不惹人嫌,出名还是好处更多的。

“思成和伯谦跟我去书房,其他人都散了。”

一句话,顿时把下人们吓的四散而逃。

跟着于洪高父子去书房的路中,石仲魁不由暗自想着,自己是不是太刻意了。

但他却不后悔搞出今日之事。

古代道路不畅的情况下,名声往往由亲朋好友嘴里传出去。

与其让别人来形容自己,还不如主动,并且有计划的营造自己的形象。

而且,古代士林和官场上,名声太重要了。

官场先不提,科举考试时,名声有时候虽然会是负担。

但绝大多数时候,才子之类的形象,肯定会给主考官和其他士子先入为主的印象。

主考官石仲魁没那个资格和关系去影响他。

但要是士林认可某个人,不仅获得一层金身外,今后你考了第一,议论的人就会少很多。

而且自己越出色,越出名,于洪高也就越有动力帮自己。

好老师非常重要,但好学生对老师来说,同样难得。

而且等入了官场时,一些人会慕名上门结交。

这等于给了石仲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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