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一半在厉凌烨手里,一半在季逸臣手里。
&esp;&esp;纸条折叠成简单的长条。
&esp;&esp;两个人一起展开,再对到一起。
&esp;&esp;“哥,逸臣哥哥,我想一个人静一静,五岁的记忆我已经想起来了,我长大了。
&esp;&esp;我拿走了逸臣哥哥钱夹里的三千块现金,我走了,匆找。
&esp;&esp;该回来的时候,凌美就会回来。”
&esp;&esp;下面的签名是凌美即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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