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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节

 

然而方绣娘摇了摇头,她不想给方锦娘惹麻烦。

方锦娘从家里离开之后,方母每天都很生气, 这时她要是跟着走了, 方母肯定会大吵大闹。

之前方锦娘那番话确实吓住了方母, 但现在方锦娘跟王老爷的亲事已经没了,那一招也就不能再用。

方绣娘咬死了不走, 要留在家里。

方锦娘到底没把方绣娘带走。

她如今不知道欠了金小叶夫妻两个多少人情,这时再把方绣娘带回去,确实不太好。

还有就是,她娘虽然对她们不好,但只要方绣娘还能挣钱,过得也就不会太坏。

反倒是她把方绣娘带走……要是方母闹起来,方绣娘一个当女儿的,还是得回家。

她现在已经不想死了,也不想方绣娘死,她们豁不出去。  方锦娘只能道:“绣娘,那你等等,姐姐一定帮你找个好人家……”

“我不想嫁人。”方绣娘低声道。

方锦娘叹了口气,又问起别的事情来。

许是她闹了一场,现在方母不太敢苛待方绣娘,得知此事,方锦娘松了一口气。

这时,方绣娘低着头,也问了方锦娘一些问题。

“我过得很好。”方锦娘笑着把这些天的事情说了说。

两人正说话,方母回来了。

看到方锦娘,方母脸都黑了,方锦娘却朝着对方笑了笑,又道:“娘,小树还要去撑船,我们就先走了。”

方锦娘不想跟方母说话,想也不想就带着金小树离开了。

方母在她走后,忍不住咒骂起来,骂着骂着又骂到方绣娘头上。

不过才骂了几句,她的声音就戛然而止。

要是方绣娘也跑了,谁还能挣钱?

她也能做针线,但只能做那些简单的活儿,不会绣花,挣不了几个钱。

其实这几天,方母是想过要去金家闹的,她只要决口不认她要把方锦娘嫁给王老爷的事情,就能给方锦娘扣个忤逆不孝的帽子。

但方子荐怕闹大了影响到他的名声,不让方母闹。

明年年初有县试,不久之后还有院试府试,方子荐想一次考上秀才,然后再拜个好老师,去考举人,他不想在这时节外生枝。

想到这件事,方母又看向方绣娘。

前些年方锦娘和方绣娘挣了不少钱,尤其是方锦娘,她一个人一年就能挣三十两银子。

方母手上其实有不少积蓄,但方子荐去了府城之后需要打点的地方有不少……

方锦娘那六十两彩礼,白白的就没了!

也不知道她这个二女儿,有没有被有钱人看上的好运道。

方锦娘从方家离开后,就回了王姐家。

她是刚成亲的小媳妇儿,不管是王姐徐夫人,还是来拿活儿做的女人,都少不得要调侃她几句。

方锦娘红了脸,手上的活儿却还是做得又快又好。

至于金小树……想到自己现在成亲了,已经是个大人……他干活的劲头足了很多,在码头那边看到行脚商,他还大着胆子上去,询问对方要不要大批量买他手上的货,还说可以去金叶绣坊下订单。

他想多赚钱,这样才能让他的孩子过上好日子。

他小时候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金枣树吃好吃的,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不会这样。

金小树的心情特别好,他没有撕掉自己船头的红纸,但凡有人问起,就告诉人家:“昨天我成亲了!”

听到的人少不得就恭喜起来。

金小树喜气洋洋,另一边,洪晖的心情就不太好了。

自从前几天《苟县令惩治张臭钱》的书流传开来,崇城县那些泥腿子,就又开始说他坏话了!

偏他对此毫无办法。

他祖上有人当过官,但那是多年前的事情,早已没有什么人脉。

如今他也就只是个秀才而已。

在大齐,秀才可以见官不跪,但这功名其实不怎么值钱,也毫无权力。

洪晖专门打听过,知道这书是黎青执写的,出了这件事之后,他有心报复,想给金小叶找点麻烦,但有人护着金小叶,以至于他压根没机会动手。

而且只是让人损失点钱财,也太便宜黎青执了!

他想让黎青执身败名裂。

当然,这要慢慢来。

洪晖又去了孙举人家看望孙举人。

孙举人岁数不小了,张赟权出事之后,他的身体就一直不太好,最近那传开的故事气到了洪晖的同时,也把他气到了,害得他病情加重。

想到崇城县的县的都把他当恶人……孙举人肝气郁结,整晚都睡不着觉。

他现在也就只有跟洪晖一起骂苟县令、骂朱家、骂黎青执的时候,才会精神一点。

今天,两人照常骂了一通,然后孙举人突然笑了:“那狗贼约莫是为了政绩,竟是征调了那么多民夫去建码头……今上体恤百姓,一直都说要少些徭役,他却反其道而行之,我已经给我在府城的友人去信,告那狗贼一状了。我那好友是知府大人的棋友,知府大人一向爱民如子,得知此事之后,必然会厌恶那狗贼……”  孙举人嘴里的狗贼,就是苟县令。

官府确实每年都会征民夫去修路挖河,但那是为了保证陆运和河运的通畅,是不得不做的。

苟县令打算建码头,这却不是必须的,甚至完全是为了他的政绩,亦或者是为了建好码头之后从中捞钱。

崇城县位于禾兴府,而如今禾兴府的知府提倡无为而治,最不喜下面知县做劳民伤财的事情。

苟县令抽调这么多民夫建码头,知府若是得知,定然对苟县令极为不喜!

孙举人不能把苟县令怎么样,可要是苟县令被知府大人厌恶……

洪晖闻言,也惊喜不已。

这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消息!

就着此事,两人商量起来。

苟县令对有人想要算计自己的事情一无所知,他还在看朱前的自传。

这本书实在好看!

好在苟县令虽然喜爱这故事,但并没有忘记办正事,该做的事情都好好做了。

不过等回去的路上,他就又拿出书来看,还对朱前道:“老朱,这书你一定要好好珍藏,它将来,兴许会成为宝贝。”

“大人,我当初拜托黎贤侄写书,就是想要将之当做传家宝……”

苟县令道:“你这自传确实适合传家,但上面这字,才是真正的宝贝,黎青执如今才二十出头,一笔字就已经这般好,以后他的字必然越来越好,到时,这书的价值不可估量。”

苟县令觉得黎青执有成为书法大家的天分。

虽然现在黎青执的字没好到那份上,但黎青执还年轻!

只要他坚持练字,二十年后必成大家,到时候这样一本黎青执年轻时写的书,这书上的字还由差到好……这书肯定很值钱!

朱前原先没想到这一层,听苟县令这么一说,才猛然意识到了什么。

下次见到黎青执,他一定要多给点钱!

苟县令对黎青执评价很高,朱前对黎青执也就愈发看好。

被苟县令认为将来会成为书法大家的黎青执,这会儿依然在练字。

他拥有异能,对自己的身体的控制远超常人,再加上大脑被开发过……他每个字都写得很稳很漂亮。

这也就算了,他在写之前,就已经想好接下来要写的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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