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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节

 

叶笙低声回复他:“等下,我回个信息。”拿出手机,用search借一个角度拍了下司机。

【分类版块:故事大王】

【鬼怪名称:13路公交车司机】

【鬼怪等级:b级】

【概述:司机是这座城市最伟大的人,他每晚都在勤勤恳恳处理城市里的垃圾,把它们送往该去的地方。】

b级。在现实世界,轻而易举引起非自然局戒备的b级异端,在这里只是一个司机。一座城市数百万人,由生开到死的13路公交,对现在的叶笙来说,回程才是地狱。

司机又不耐烦地摁了下喇叭。

叶笙握住手机,抬步跨上台阶。

他一上车车门就关紧了。

地上还没清洗干净,是前一批乘客留下的各种东西。鲜血,头发,碎肉,皮肤,断肢。腐烂的腥臭味,混合着潮湿的水汽,扑面而来

司机转动着那一颗大脑袋,缓慢朝他扭过头来,他嘿嘿一笑,饥饿不再掩饰了。一张巨脸跟底下有无数蛆虫涌动般,起伏不定。他咧开嘴,脖子跟橡皮一样拉长,拉到一米长,把脑袋靠在叶笙旁边,使劲嗅了嗅。

司机说。

“外乡人,你好香啊。与其进城里被那群人吃掉,不如现在进我肚子里吧。这样你死了,尸体还不用运输第二遍。我可以留一截你的手指丢在火葬场。”

叶笙把枪对上他的脑袋。鬼母给他的枪里填充了a+级的磅礴灵异值,他可以控制输出多少,形成不同等级的子弹。现在一枚b级子弹,藏在枪匣里,对准司机太阳穴。

司机好歹也是高级异端,很快察觉到危险,知道这把枪极有可能杀掉自己。他吓得连忙抱住自己的头,脖子一缩,稳稳当当回到了座位上。

司机破口大骂:“你他妈的乡巴佬!老子肯让你上车已经不错!你他娘的居然敢拿枪怼我!你等着,老子把你送进城里,你活不过一分钟!”

叶笙淡淡道:“谁说我要进城了。”

司机猛地看向他。

叶笙走过去,拿枪对准他的太阳穴,清澈的眸子也想被淮城的夜雨洗刷过,泛着幽幽寒光,他俯身,轻声说:“往城郊开,往清平镇开。”

“你你你你……你把枪拿开……”

司机吓得脸色发白,声音颤抖。

但他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做赌,不情不愿地脚踩油门,开车,往一条平路上走。

叶笙就一直拿枪抵着司机的头。

随着时间流逝,太阳终于出来了,光芒穿破黑夜,淮城的雨好像也停了,暗黑的雾气和潮湿的血腥味褪去。紧接着,叶笙闻到了一股醉人心脾的花香。车窗外,绿树葳蕤,沿路的玉兰花在晨光中绽放。馥郁的花香把这个将明未明的拂晓都渡上一层柔和色彩。虫鸣,鸟鸣,欣欣向荣。

叶笙愣住,还在警惕这阳光出来后的世界时。

司机颤抖恐惧的声音突然传来:“年、年轻人,你在干什么?你你你你这样我会报警的。”

叶笙转过头,发现仅仅只是光芒洒向大地的瞬息之间。车内的那些血污都消失了,消失的干干净净。他眼前的司机也变成了正常人,脑袋脖子身体比例都正常,老实憨厚的脸上满是震惊,说话都在结巴。

不过叶笙早就做惯了恶人,他没有移开枪,只是面无表情地威胁道:“带我去清平镇。”

司机:“……”

公交车停在清平镇前方。叶笙下车后,司机头也不回地脚踩油门跑了。

叶笙的思路很简单。只有傻子才会在毫无准备的时候进去那个恐怖的怪诞都市,之前在旧体艺馆,叶笙就体会了一把故事里“规则”的可怕。

这里是故事大王的世界,别说他现在只有一枚a+级子弹了,就算是有s级的子弹也没用。

谁知道城市里有多少a级异端,谁知道它们会不会永无止境的再生,谁知道故事大王的规则是什么。

想从这个空间里出去,唯一的办法,就是在故事里杀掉故事大王。

这么看来,他当初执着地去探寻故事大王的故事,倒是赌对了。

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,来这里,只有死路一条。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,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,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。

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。白墙黑瓦,青石路,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,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。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,啃着包子,你推我往去上学。

叶笙走在这里,往书店走,一步一步,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,来到了曾经。

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。

叶笙走到书店门前,看向书店的老板,面无表情问道:“老板你好,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。我找小七,你知道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?”

怪诞都市(三)

小嘴讲故事在说《都市夜行者》时,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,就叫小七。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,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: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,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。

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,所以叶笙唇角、脸上、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,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。少年身形高挑,皮肤苍白,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。冷冷视下时,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,锋芒刺骨。比起“小七妈妈的朋友”,更像是“小七妈妈的仇人”。

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,不像个坏人,老板早就报警了。

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,瘦得跟竹竿一样,看到他,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,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,“你找谁?!”

叶笙言简意赅:“小七。”

老板唏嘘:“你找小七啊,哦,小七不在这里。”

叶笙:“他不在这里,那他在哪里?”

老板道:“小七进城打工去了。”

叶笙半垂下眼睫,遮掩住戾气:“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?”

老板思索了会儿:“他给我寄过一次信,信上有他的住址,我找找啊。”

叶笙沉默片刻,道:“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?”

老板惊讶:“这事你都知道啊。哦,我想起来了,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。”

老板起身,往书店楼上走。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,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,大早上各种颠勺声、吵闹声,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。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,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。叶笙转过头,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,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。

老板动作利索,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。“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,以后会过来取,你要是去找他的话,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。”

叶笙摇头:“不用,他的东西,他自己会来取的。”

纸盒子不大不小,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,装得都是一些信件,日记,照片,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。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,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。翻到底部,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:弹珠,毽子,卡纸,木偶人。

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。

女孩长得很可爱。照片有点旧了,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。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,背景是乡间田野,女孩抱着树,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。

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。

他过目不忘,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,就差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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