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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崽崽倒是很认真的板着脸:“才不是清禾爸爸的错。”
邵清禾并没有发现,在他和那几个小团子相处的时候,他的身上多了一种无形的慈爱,眉眼柔和,和他本身的气质融合起来,形成一种更为独特的气质。
本来是过来叫崽子们去日常训练的阿七一眼就注意到了,他看着邵清禾把那个小的抱着,不得不提醒:“清禾,你别老是惯着他们,以后试炼都活不下去…”
两个家长中必须得有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,而邵清禾是那个白脸。他也知道,于是还是把小的那个放下。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后期小彩蛋:
很久很久以后,邵清禾机缘巧合地回到他曾经的世界,变化大到他几乎认不出来。
曾经的学校不知道经过多少次扩建后,变得非常气派。他隐去了身形在旁边看着,学生们刚好在考试,上面还看到了邵清禾的名字。
有段题中节选了一段清禾日记的内容,提问他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和隐喻。邵清禾好奇地看了眼…怎么说呢?
邵清禾自己都不知道,原来自己当时是那么想的,原来还有自己随便一句话都有表层和里层这么多层意思啊。
真有趣,又是一个新时代。
作者有话要说:
作者暂时无话可说。
第4卷 :肌肤饥渴症(瞎子)
如果一定要给余朝晖的人生分一条分水岭的话, 那么这个分水岭一定是他十五岁那年。
十七岁前,他的世界一片光明。哪怕他只是个孤儿,但他长相俊秀, 成绩优越,对于即将到来的高考, 班主任也对他寄予厚望。
只要余朝晖不发挥失常,一定能考上一个很好的大学, 院里和他承诺只要他能考上,他们愿意付一点费用,等他工作以后再还也行。
只要考上一个好的大学, 就能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。到时候听说可以申请减免学费, 还能有补助, 再加上奖学金什么的, 以及他还能自己打打工…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在余朝晖的设想里, 他对于自己未来的规划很清晰。他的人生本该一片坦途,只要不出意外,也的确会按照他设想的那样进行。
在周围人看来, 已经是一条很不错的路子, 也百分之百会是余朝晖以后的未来,可一切都在他十七岁高考的前半个月全毁了。
记得那天是周末,临嘉市五月中旬的天特别热, 那天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,那天出门到底是买什么,余朝晖已经有些忘了。
但事情的前因后果倒是记得很清楚, 他清楚记得自己要去红星广场, 本来一路默背着单词, 突然听到了很大一声抓小偷!
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从他身旁嗖地溜过去, 后面跟着一个腿脚不怎么利索的老太太。
那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大喘着气,两隻手支在膝盖上,两条腿还在打颤,明显肯定是追不上前面那个年轻的小伙子。
老太太隻得看向周围的众人说着帮帮他吧,而其他人都把一个个头低下,只有在目光对视上余朝晖的时候,他明显动容了。
当余朝晖听到那老奶奶哭天喊地地说那是她要去交的医药费时,余朝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过世的奶奶,想也没想,拔腿就跑。
余朝晖去追之前明明还告诉那些看戏和围观的路人,让他们赶紧记得报警的。
事后他想了很久,他当时太年轻太热血太衝动了。明明有那么多成年人,有高有矮有胖有瘦,却只有他一个未成年站了出来。
在他十七岁以前,余朝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除了学习再也没有分出心关心其他事情,那算是他第一次见义勇为。
而那一次,让他失去了光明。
那个偷钱包的小偷东绕西绕绕进一个小巷子里,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好几个高大的男人,可能是小偷的同伙,把何朝辉团团围住。
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当然不是其他几个成年男人的对手,他被打得浑身都痛,满嘴的血腥味,他身上的血把干净的校服浸染。
恍惚间,他还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。
余朝晖当时疼得晕死在了小巷里,却一直没有人发现他,等第二天早上被发现送到医院时,身上的外伤先不提,眼睛完全没救了。
十七岁之前,余朝晖成绩优异,如果按照摸底考,他考上他们省里最好的高中完全不是问题。老师也不止一次地告诉他,学习是他唯一的出路。
余朝晖自己也深刻的知道。
而十七岁之后,余朝晖在高考前半个月,因一次见义勇为,被小偷以及同伙殴打至重伤。虽然那群人最后也付出了代价,坐牢了。
但…余朝晖也因外伤导致的角膜脱落,成了一个瞎子。
那场伤让余朝晖整整在医院里躺了接近一个月,才终于把伤养得差不多。而那个时候高考早就已经过了。
他完全失去了光明,也失去了前途。
本来孤儿院就隻负责九年义务教育,高中都不该负责的。而余朝晖是个例外,他那时成绩好,院里的人答应先出钱供他上学,等赚钱了再还。
除了余朝晖以外,院里的大多数孩子一般都是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。他们不觉得有什么,而这种事在那几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…
余朝晖本来是院里已经答应提供一部分钱上大学,但在出了那事之后他们又反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