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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床板底下

 

话一出口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。看他?简灵已死,简一总不能把骨灰罐摆在他跟前让他观赏吧?

谁知道简一说:“行。”

他真把他爸的骨灰罐抱到高轩朗跟前。

高轩朗:“……”

简灵的骨灰罐不大,简一解释:“因为一开始找不到家属,所以很多没烧完的大骨头都被扔了……”

“最后就剩这么点了。”

简灵生前并不是什么高个的人,死后也只是小小的一罐。高轩朗有些怔愣,他看到骨灰罐才切实感受到“简灵真的不在了”。

事到如今,高轩朗仍旧认为简灵是他遇见的所有人中,最特别的一个。

17岁时他同o爸搬家到隔壁,第一次遇见简灵。他的模样跟他的年纪一样小,却已经靠着卖身在赚钱了。

有时候高轩朗会碰见年纪可做他爸爸的男人进屋,他笑意盈盈地迎对方进来,身段扭得像蛇。

老房子不隔音,他有时候会听见墙壁传来的声响。简灵的声音如同葱郁庭院的婆娑树声,他闭上眼睛,看见晴灿的日高悬于天上,自下是晃动着的绿色树影。叶子在蜷缩又在舒展,嫩芽在抽枝也在生长,鸟鸣声清幽地掠过,摇曳的丛叶划出模糊的绿影。

在那里,简灵是百灵鸟的化身,是自然的躯体,是美流淌出来的诗,是从他尸体中长出来的野百合。

于是他攒钱,背着o爸去光顾简灵的生意。

第一回,他很生涩。他知道简灵应该看出来了,为此他紧张得浑身是汗。而简灵只是笑,他的经验足够化解高轩朗的难堪,也足够让高轩朗体会到性爱的极乐。

此后高轩朗也找过别人,但没人能带给他如简灵一般的体验。那会儿跟简灵上床,像是在做一场旖旎的美梦。他回忆起来的时候,想得起来窗外婆娑的树影,吱呀转动的老旧风扇,还有简灵汗湿的红润脸庞。

事后,简灵把钱还给他,让他不要再来。他觉得自己像是受到了侮辱:“凭什么别人可以,我就不行?”

简灵说:“你是学生嘛,学生,就要好好读书。”

他的语气有些激动:“学生也是人,我为什么不可以来?钱太少了?”

简灵说:“那你来吧。”

来的次数多了,他与简灵就熟悉了。简灵似乎是把他当做了恋人,会跟他聊天,问他一些上学的事儿。

高轩朗说:“要不你也去读书吧。”

简灵在抽烟,烟雾很袅娜,像他的纤腰。

“我要挣钱。”他的神色藏在雾中,高轩朗看不透他,“我还有事情要做。”

后来高轩朗考上大学,但仍旧跟简灵保持联系。有一年简灵给他寄信,说自己怀了他的孩子。

收到信时他欣喜若狂,冷静下来却意识到这封信漏洞百出。简灵经常接客,他怎么确认这孩子一定是自己的呢?

他猜测事实是简灵根本不知道孩子的另一个亲人是谁,他只是觉得高轩朗好拿捏罢了。

他真可恶。高轩朗想,但他并没有跟简灵生气,而是体贴地陪简灵去小诊所打胎。

正规医院是不会给没有父母签字的未成年oga做打胎手术的。

到了小诊所,简灵又退缩了。他怕疼,问高轩朗:“我会不会死?我还不想死。”

高轩朗安慰他:“不会。”

然而那天小诊所里真的死了一个堕胎的oga,一盆盆血水端出来,晃荡着好像猪血。

简灵没再提过堕胎。

于是简一就这么出生了。生下来的时候高轩朗在读书,简灵写信给他说孩子出生在春天,那天天气很好,在此之前已经下了一个星期的雨。

他收到信,直到放假才回去看那个孩子。

第一眼见到,觉得好白净漂亮的一个孩子,柔软,带着奶香味。简灵抱着他,身上流露出风情之外的别的韵味,高轩朗曾在自己的o爸身上看到过无数回。

简灵还是说这是他的儿子,问能不能上高轩朗的户口。高轩朗不想被他蒙骗,说:“还是上你的户口吧,跟你姓。”

他那会儿其实并不喜欢这个孩子,因为他不够机灵,看起来呆呆笨笨的。他怀疑这个孩子有智力缺陷,但也没跟简灵说过,怕徒惹他伤心。然而心底是抵触的,他甚至不愿意抱这个孩子。

然而等到这孩子长到三岁时,会走路会说话,很漂亮的一个oga。简灵给他买了新衣服穿上,他像个年画娃娃似的被简灵抱在怀里,露出来的小手白乎乎的,像一团雪。

他摸了他的手,像着迷一样。小孩的皮肤很特别,跟成年人的不一样,是更加柔软细腻的手感。他摸了一次就上瘾,手不自觉地就伸进了衣服里面,去摸他肉乎乎的肚子,小小一粒的乳头,往下是藕节似的腿,腿间的性器也是小小的一个,还没有发育完善,无精打采地耷拉着。他顺手捏了捏,也是软的,带着些微皮肤纹理的质感。

他突然有点好奇,三岁的oga操起来是什么样的?操进去是不是很软很紧?因为他们的腔道比未成年的oga还要窄小,估计会箍得他很痛。

简灵也许是因为接多了客,或是生过了孩子,又或者说是年纪上来了,那儿已经松了,他操他的时候感觉自己在进入一潭发臭的湖水。

然而他这个想法没有实施就被简灵发现了。简灵推开他抱起自己的孩子,那张已不再幼态的脸已显出疲色:“你以后不要再来了。”

高轩朗跟他解释:“我只是确认下他发育的情况,没有别的意思,你太敏感了。”

简灵说:“如果你再来,我们就一起进监狱吧。”

他警告道:“你爸还藏在我的床板底下呢。”

18岁的简一站在他面前,已经丧失了三岁时的稚嫩与迷人。就像成年后的简灵,他的灵气与风骚也随着增长的年龄被不断消磨。

啊……怎么能创造恋童癖这种词呢?谁能理解孩子们的风情?高轩朗感叹。这种风情是短暂的,错过了就没有。就像吃婴胎做的饺子最好要趁热吃,过了时间就是满嘴的腥味。

看吧,简一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已经没有了。他的幼儿时期!简灵是嫉妒他的儿子。高轩朗遗憾地想。

他摸了摸骨灰罐,意识到他不为人知的秘密将随着简灵的死亡进入地底。他真痛快啊,心底的顽疾因为简灵的死亡而痊愈了。

他眼含热泪:“我来得太晚了。”

简一安慰他:“没关系,反正我爸爸也没有跟我提过你。”

他的神色认真,不像说谎。高轩朗勉强笑了笑:“是么。其实,当初我在你爸爸这儿留了东西,现在我想取回来,不知道可以不可以?”

简一:“但我爸爸没说过这事儿。”

“可能他忘了。”高轩朗道,“但的确是我的东西。就放在他床板底下。也许还可能放在你的床板底下。”

简一还是坚持:“爸爸没跟我说过,他欠人的东西都会还的。我的床板底下都是我自己的东西。”

他固执起来很可怕,是讲不通道理的。

“那我能去看一眼吗?如果没找到就算了。”高轩朗无奈苦笑,“那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。”

简一有些迟疑了:“你不会偷偷拿走吧?”

高轩朗微笑:“不会。”

“那好吧。”简一说,“我跟你一块儿去看。”

“好。”

简一说到底只是一个oga,制服他并不算难,他有经验。而且谢兰那边已经自顾不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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